苏人保就〔2016〕1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苏府〔2015〕44号)精神,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不断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按照《关于苏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苏人保就〔2016〕1号)要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苏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经过各市、区的推荐、专家评审,经研究,认定以下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为首批苏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苏州市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常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望被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更好地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注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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