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目导航 |
|
|
联系我们 |
|
|
|
关于延长执行创业带动就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期限的通知 |
苏州宏图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 2017-04-07 18:29:08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
|
苏就促办〔2016〕3号
各市、区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苏府〔2013〕261号)延长执行1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4〕2号)延长执行3年。请各地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