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保薪〔2017〕2号
(附件三)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考办开展工勤人员信息采集的工作部署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通知精神,为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员信息采集
请各机关事业单位填报《工勤人员采集表》,共有《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和《工勤人员信息表》两张,表内每一项均有填报说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所属地区代码”按照下表填报:
代码 |
所属地区 |
320501 |
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 |
320505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
320506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
320507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320508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
320509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
320581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
320582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
320583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
320585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
320586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苏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填报“所属地区代码”为320501。
《工勤人员信息表》人员填报范围为:凡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证书的在职人员或将要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升级的在职人员。
各单位报送一份单位盖章确认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和《工勤人员信息表》的同时报送表格的电子版。在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前必须先完成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市、区工考部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二、技术等级考核
1.申报程序。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省工考办统一编制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二)一式二份,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另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已核签名后报市人社局工资处。
2.考核培训。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由培训单位通知本人参加考核培训。部分特有工种由省、市工考部门创造条件统一组织培训。汽车驾驶员和计算机信息处理员两个工种的高级工考核今年继续实行全省统一理论考试,各地将参加考试人数于5月28日前报市人社局工资处。
3.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4月下旬为资格审查阶段;5月为培训、复习阶段;6月为考试、考核阶段;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核发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65210105。
(附件一)工勤人员采集表
(附件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