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保薪〔2017〕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程序。本人申请,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工资处。
二、申报材料。2寸免冠照片1张、《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单独中缝骑马钉装订(具体制表、填表说明见附件二)、《2017年苏州市技师申报材料》(附件 三)一份单独装订。其中,《2017年苏州市技师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封面,并按目录中的顺序排序并标好页码后装订。
其中: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须连续安全行车80万公里无责任事故,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申报收银审核技师须持有会计证,有主持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其他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三、选拔上报。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各工种申报人数、技术含量等分别采用笔试、考核或综合评分方法予以选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我市将按文件规定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厅工考办。
四、时间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工资处。
(附件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
(附件三)2017年苏州市技师申报材料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3日 |